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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珙县供销社开展农村地区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 时间: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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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珙县供销社

  • 作者:宗庆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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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珙疫指挥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珙县供销社组织人员对基层供销社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督促检查。

近日,主要领导召集县社相关人员研究部署基层社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安排4人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到洛表镇、罗渡乡、上罗镇、玉和乡、底洞镇、珙泉镇和巡场镇的11个基层社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两个检查小组检查了基层供销社经营场所是否申领、张贴场所码,是否严格落实进入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亮码扫码通行的“刚性要求”。查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消毒记录台账,了解经营人员14天内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往来情况。

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张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要求加强公共环境防护,基层社经营场所要做好物品、设施的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等措施。牢记防疫基本常识,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等良好生活习惯。要做到减少流动聚集,春节返乡人员较多,期间尽量做到不聚集、不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提倡不去或少去农村大集、庙会、乡镇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根据排查存在的个别问题,县社检查小组督促提醒基层社负责人立行立改。要求未建立防控物资储备台账的基层社立,即梳理物资储备数量并登记建立台账。要求没有消毒台账记录表和未张贴场所码、亮码扫码的基层社,立即张贴场所码并严格落实外来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亮码扫码通行的“刚性要求”并建立好消毒记录台账。

县供销社将按照县疫情防控办和各级各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供销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营造安全温馨的节日氛围和环境。